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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亟待加强

2000-07-28 来源:光明日报 曲冠杰 我有话说

近日,国家文物局、中国文物报社与《光明日报》在成都共同举办了“城市发展中的城市考古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讨会。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教授夏正楷、南京市文物研究所负责人贺云翱等认为:任何城市,包括历史文化名城都是一个动态体系,它必须要为生活于其中的居民服务,并不断走向现代化。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不可阻挡,但城市发展并不一定要以牺牲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从国际范围看,高度重视协调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已是一种科学思想和时代潮流。

在谈到造成目前严峻形势的原因时,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罗哲文说: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历史文化名城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根本不考虑地下遗址。施工时不遵守《文物法》的规定,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破坏古迹周围的环境,如苏州怡园旁盖起了大楼,使怡园大为减色,这种情况现行法律也难以管到,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目前的制度对城市决策者没有任何约束力。虽然我们已经有了《文物法》,媒体也不时地对遗址、文物被毁被盗事件进行曝光、批评。然而一些名城的领导人却有法不依,明知故犯。而文物考古工作者除了呼吁外,没有任何有效的遏制手段。

与会专家特别强调要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特别是北方地区经过千百年的开发利用,目前不少地区环境恶化,资源枯竭,如敦煌大规模扩建城区带来严重的生态问题,泉城济南“家家流水,户户垂杨”的景观一去不返,曾经是八水环绕的西安因地下水开采过量造成地面沉降,形成地裂缝11条,分布范围约150平方公里。环境的恶化,严重地危及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必须考虑可持续发展,决不能急功近利,否则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未来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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